大集农民正在表演《三娘教子》。
2008年6月南剧被国务院正式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南剧是流行于恩施州境内具有深刻影响的地方大剧种之一,常在庙台演出,又长于演唱连台大戏,俗称“施南调”“高台戏”。南剧剧目丰富,号称“八百出”,但实际是不止这个数,现存的手抄本剧本就有1300多个,剧目980出,这些资料现存于湖北省艺术研究院(原省戏工室),是研究南剧历史的重要文化遗存,十分珍贵。南戏剧目主要取材于历史演义和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南剧表演分四大行当:生、旦、净、丑,各行当都有自己的表演程式,对本地域内其他姊妹表演艺术行当的丰富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南剧属皮黄剧种,是湖北省四大剧种之一,原名人大戏、施南调,流行于我州。它形成于清代乾隆、嘉庆时期,成熟于道光年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南剧声腔有南路、北路、上路之分。南路、北路声腔源于荆河派汉剧,约在乾隆年间传入鄂西南;上路为弹戏(川梆子),约在嘉庆年间传入施南府。这些声腔与恩施本地的语言、民风及扬琴音乐、民歌等相互融合渗透并不断演变,逐步形成了具有鄂西南风格的南剧。
南剧是巴、楚文化碰撞融合的产物,又是土家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晶,对于研究巴、楚文化及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状况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资料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