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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有了新指南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郑 毅 2018年04月23日 阅读量:

  兴国必先强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是实现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推动教育改革向前发展的“牛鼻子”。鉴于民族高等教育在我国当前高等教育中所承担的特殊使命,笔者认为,《意见》为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民族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序列中属重要的“中国特色”担当,从形成之初即具有浓重的政策导向。

  1950年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实现《共同纲领》民族政策”是包括中央民族学院在内的民族院校及民族干部学校建设的核心目标。因此,一方面,民族院校在贯彻《意见》提出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等要求上具有经年累积的优势;另一方面,这种优势又说明前述要求在民族院校的贯彻应有更高的目标和评价标准。民族院校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近年来,个别民族院校的个别教师,在师德师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的影响。《意见》提出,在2035年,要实现“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虽然源自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普遍认可,但其基础仍取决于教师群体自身师德师风素养的不断提升。

  民族院校的学子,大多从偏远民族地区来到城市,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处于塑造阶段,教师正是其最直接的指导者、示范者。民族院校要把师德师风摆在重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民族院校还要把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一段时间以来,在“双一流”甄选、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以及新增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审核等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关键节点,民族院校的表现同其他高校相比,还有着相当的差距。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便是由于待遇、发展空间等各种原因所导致的优秀人才流失。在学科结构上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民族院校,欲真正屹立于中国高等教育之林,更应对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充分激发给予更多关注。一方面,民族院校要积极推进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以体现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更加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要贯彻落实学校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教师在高等学校办学治校中的作用;要进一步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充分、有效地激发其工作热情。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民族院校只有用更加饱满的改革精神、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才能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民族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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