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全部分类

您的位置:  首页 > 文字 > 民族教育 > 理论政策研究 > 政策研究  > 详细页面

甘肃: 具备条件的省级示范性高中设民族班

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8年08月06日 阅读量:

  本报讯  甘肃省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市、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提出要通过扩大普通高中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每年招收500名藏族聚居区学生到内地中职学校学习、提高民族地区高考升学率等举措,逐步提升教育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能力。

  《方案》明确,将扩大普通高中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在兰州、白银、定西、天水、武威、张掖、金昌、酒泉等市具备条件的省级示范性高中设置民族班,从2016年起每年招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混合编班、混合寄宿。同时,适当增加蒙古族、哈萨克族、裕固族等民族自治县学生在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就读名额。

  《方案》提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核心,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现代职业教育。合理布局中职学校,支持在有条件的县市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同时,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各办好1到2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各建设1个省级综合性、共享型实训基地。推进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国家藏区“9+3”项目,每年从省内藏区招收500名初中毕业生,到内地中职学校学习。

  《方案》还提出,加强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国家民委与甘肃省共建西北民族大学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支持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建设,支持教育部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硕士博士学位点设置、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等向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 (甘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图或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