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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形成历程和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李贽 2019年03月26日 阅读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工作经验及民族理论与政策纲领原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并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的基本内涵。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容,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不同时期对民族工作经验的历次总结中。这些工作经验的总结成果,既体现了不同时期国家发展的统一性和进步性要求,又满足了民族发展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既有社会发展目标的与时俱进,又有对民族纲领基本原则的充实完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基本内涵的阐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

  一、毛泽东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奠定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基石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引导我国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这条道路在开创时期所形成的基本原则,构成了毛泽东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的基本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逐步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框架。但由于各种原因,在个别地区依然存在着不能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甚至在工作中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根据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及要求, 从1952年8月到1953年底, 全国开展了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的成果,形成了由中央统战部起草并经毛泽东亲自改定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以下简称《总结》)。

  《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提出过渡时期党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共同来建设伟大祖国统一的大家庭;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保障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的平等,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在祖国的共同事业的发展中,与祖国建设密切配合起来,逐步地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其中包含稳步的和必要的社会改革在内),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的民族得以跻于先进民族的行列,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二是全面系统地评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开展民族工作、执行社会民族政策的成绩和失误,总结了各地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土地改革、党的建设、民族干部培养、少数民族上层统战、宗教工作及处理叛乱等7个方面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剖析了执行政策中存在失误和偏差的原因。三是明确提出要纠正一部分汉族干部中的大汉族主义、主观主义与命令主义的思想作风及防止地方民族主义思想,还针对以上各方面的问题和错误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总结》于1954年10月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向全党批转,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党的民族工作第一次全面系统的基本经验的总结,也成为“文革”之前十几年内指导全国民族工作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总结》为党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石。这些对解决过渡时期民族问题基本原则的探索成果,在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得到明确、及时而又充分的体现,为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确立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判断言行是非的六条政治标准,这也是对正确解决民族问题道路内容的丰富和发展。毛泽东指出,在我们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应当怎样来判断我们的言论和行动的是非呢?“我们以为,根据我国的宪法的原则,根据我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我国各党派历次宣布的共同的政治主张,这种标准大致规定如下:(一)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三)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种专政;(四)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种制度;(五)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六)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

  为了纠正和解决在1956年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1957年7月20日至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青岛召开了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有关少数民族工作的全国性会议。周恩来在会上作了《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著名讲话。他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八年来民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民族政策的四个原则性问题:其一,关于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他指出,这两种错误态度和倾向不仅不利于民族团结,而且会造成民族分裂,应当从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共同目标出发,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来解决。 其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他全面阐述了中国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还指出在中国这个民族大家庭中,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明确表示反对民族分裂和民族“单干”。其三,关于民族繁荣和社会改革问题。他指出,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要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民族繁荣的基础上前进, 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其四,关于民族自治权利和民族化的问题。他指出,凡是宪法上规定的民族自治权利,以及根据宪法制定的有关民族自治权利的各种法规、法令,统统应该受到尊重。这充分体现了他依法保障和落实民族自治权利的思想。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探索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确立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把民族工作重心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开辟了历史新时期我国各民族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迈出了崭新步伐。邓小平民族理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毛泽东民族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基本经验的充实和丰富。

  一是对立国之根本原则的坚持和发展。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3年10月,他在十二届二中全会讲话中再次指出:“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这是我们立国和团结全国人民奋斗的根本。”

  二是对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1979年4月,中央召开了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乌兰夫代表中共中央作了报告。他从民族工作的思想路线、民族问题的特点、民族纲领原则和促进民族发展等方面总结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一定要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加强民族团结;要认真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要培养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要重视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要团结教育改造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中央随后批转了乌兰夫的报告。同年6月,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该论断在1980年4月的《中共中央关于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得到了进一步确认,从而彻底澄清和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对民族工作的误导。上述观点和原则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关于民族问题的部分得到了体现,并载入了同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宪法和1984年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之中。

  三是对民族工作根本任务的确定。1987年1月,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明确指出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任务,也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同时又强调要注意克服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逐步扩大的问题;也强调了搞好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等问题。同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个报告,并在批语中明确提出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致富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上述原则和观点在同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也得到相应确认和体现。1988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首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这次大会对巩固和发展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面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对我国民族关系的考验,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大团结,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1992年1月,中央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并把会议名称确定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民族工作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民族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会议从八个方面概括了我们党观察、研究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为民族工作成功应对当时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提供了坚实理论基础和工作指南。

  1999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回顾新中国成立50年来民族工作成就的基础上,再次在基本经验的总结上重申了民族工作的思想路线和纲领原则,指出: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我们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会议强调,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和制度,是对我们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发展共性和多样性、差异性的全面把握,是对我国历史上和世界上一些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和积极借鉴,具有历史和现实的科学依据。这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优势和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改变。

  2005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新世纪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会议指出,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会议阐明了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并将之概括为“十二条”内容。强调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会议还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2009年,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回顾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历程和成就,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确立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迈出了崭新步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和发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了21世纪。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他还总结了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强调“四个不动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民族政策、“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他特别强调,“六十年的经验归为一点,就是必须坚持一切从我国民族问题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民族理论创新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基本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在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工作经验及民族理论与政策纲领原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并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的基本内涵。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肯定和坚持及对民族工作经验的新的概括和总结,是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理论的重大拓展、创新和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的继承、丰富和充实,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做好改革开放新时期和全面实现小康新进程中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9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是成功的。结合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的阶段性特征,会议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全面理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涵,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 这“八个坚持”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坚持和拓宽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容,实现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开拓创新。这些丰富的理论创新凝结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心血和远见卓识,是对我们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经验最新的、全面系统的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有牢牢把握“八个坚持”的基本内涵,坚定道路自信,切实提高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

  【作者系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新时代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8FMZ00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2016年重点项目 “习近平同志民族理论政策的创新和发展研究” (项目编号:2016-GMA-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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